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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开通2015年度
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5〕4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开通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5]011号)转发你们,中税协网校2015年度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已于3月20日正式开通,请各事务所认真阅读文件,督促本所注册税务师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网校学习,准时完成后续教育培训。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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