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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等七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5-01-13 10:42:00 编辑: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关闭 打印】

转发中税协《关于<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等七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5〕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等七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02号)转发你们,请各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从业人员认真阅读,研究讨论,并将讨论意见于2015年1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省税协。

联系人:郑静懿、饶佳丽

邮箱:gz52ctaa@cctaa.cn

传真:0851-86900033

附件:《关于<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等七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02号)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中税协发[2015]002号

  

关于《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

等七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提高注册税务师执业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指导和帮助注册税务师开展业务,2014年由中税协组织地方税协和相关税务师事务所完成了共十项业务规则的起草工作,经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的论证,通过了其中的七项,即:

1.《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

2.《注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

3.《注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

4.《注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

5.《注册税务师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

6.《注册税务师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

7.《注册税务师特别纳税调整服务业务规则》

根据论证会的讨论结果,形成了七项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组织所辖税务师事务所及业内人士研究讨论,有关意见请务必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联系人:苏文青、满毅

邮  箱:ywzz@cctaa.cn

电  话:010-68413988转8304、8309

传  真:010-68412404(业务准则部)

附件:

1.《注册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征求意见稿)

2.《注册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征求意见稿)

3.《注册税务师工作底稿规则》(征求意见稿)

4.《注册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征求意见稿)

5.《注册税务师纳税争议代理服务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6.《注册税务师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鉴证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7.《注册税务师特别纳税调整服务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5年1月7日

(只发电子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

                                   校对:业务准则部   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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