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
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的通报
黔税协发〔2012〕14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省税协《关于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的通知》(黔税协发[2012]12号)下发后,按规定在季度终了后5日内,即4月5日上报第一季度《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表一)、《经营收入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表二)的有上海骁天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贵州卓瑞税务师事务所、遵义立信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经电话催报后,大部分税务师事务所于4月9日前进行了上报。但截至目前止,尚有贵州通达税务师事务所、遵义恒瑞税务师事务所、贵定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未上报,严重影响了省税协的统计汇总工作。为此,对上述3个事务所予以批评。希望受到批评的事务所所长引起重视,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立即补报,今后不得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