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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05-28 15:11:00 编辑: 浏览次数: 【字号:: 关闭 打印

关于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

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212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自今年起,按季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提高认识

    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是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途径,是研究制定行业政策,帮助指导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按季填报《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经营收入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见表一、表二,以下称两表),有利于省税协及时了解掌握行业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服务与管理工作,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各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经营收入统计分析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填报工作。

    二、 填报要求

    (一)各事务所主要领导要根据今年行业经营收入“保九争亿”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所年度经营收入目标。目标的研究制定应当积极可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两表”填报。

    (二)各事务所要将统计分析工作落实到人,指定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统计表的统计上报和数据分析工作;事务所负责人要对上报的统计表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两表”纸质统计表连同文字分析说明材料务必于每个季度终了的5日内上报省税协。填报的相关数据要全面完整,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四)省税协将对“两表”及年报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对填报工作做得好的事务所予以表扬,对报送不及时及有质量问题的事务所予以批评。

 

                                    二年三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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