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
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2〕1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自今年起,按季填报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提高认识
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是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行业发展基本情况的主要途径,是研究制定行业政策,帮助指导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按季填报《经营收入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经营收入完成情况分类统计表》(见表一、表二,以下称两表),有利于省税协及时了解掌握行业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服务与管理工作,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各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经营收入统计分析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填报工作。
二、 填报要求
(一)各事务所主要领导要根据今年行业经营收入“保九争亿”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所年度经营收入目标。目标的研究制定应当积极可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两表”填报。
(二)各事务所要将统计分析工作落实到人,指定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统计表的统计上报和数据分析工作;事务所负责人要对上报的统计表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两表”纸质统计表连同文字分析说明材料务必于每个季度终了的5日内上报省税协。填报的相关数据要全面完整,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四)省税协将对“两表”及年报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对填报工作做得好的事务所予以表扬,对报送不及时及有质量问题的事务所予以批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