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教育培训委员会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2〕1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人员整体素质,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信誉优良的行业人才队伍,适应和促进行业发展,经三届二次理事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决定设立教育培训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任期
教育培训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5名,任期三年。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芝麓
副主任委员:曾瑾 金冶 苏红莉
委员:肖昀 陈应琴 黄丽晖 黄红 王敏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教育培训师资,选定和编写培训教材。
(三)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