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贵州省税务师事务所
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6〕14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4]005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6年修订)》(中税协发[2016]025号)相关要求,为结合实际做好贵州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级别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分为1A级--5A级五个级别。其中1A级--3A级由省税协根据相关规定认定,4A级、5A级的由中税协认定。
新申请4A级、5A级的事务所申报材料需由省协会初审后报中税协。其经营规模及业绩标准为:4A级事务所最低经营收入3000万元,税务师15人,授牌分支机构最低经营收入1000万元;5A级事务所最低经营收入1亿元,税务师50人,授牌分支机构最低经营收入1400万元;4A级、5A级的事务所年度经营利润不得亏损。
二、我省1A--3A等级认定标准及考评标准
等级认定标准包括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等项目和内容;等级认定考评采取百分制,并按以下考核项目和内容进行分值具体细化分解,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应在90分以上(均含本数,下同)。扣分标准:四大项目中的各小项,凡有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该小项均不能得分。
(一)执业资质(10分)
1.在人员、编制、财务、职能、名称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税务机关无不正当经济利益来往。(2分)
2.设立分支机构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没有以各种形式挂靠的分支机构。(2分)
3.没有税务师只挂靠不执业的行为,没有在职税务人员以税务师身份执业的情况。(3.5分)
4.没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业资质方面的问题。(2.5分)
(二)经营规模及业绩(10分)
1.A级:①注册税务师(税务师)5人以上;(4分)
②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6分)
2.AA级:①注册税务师(税务师)7人以上;(4分)
②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6分)
3.AAA级:①注册税务师(税务师)9人以上;(4分)
②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6分)
(三)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40分)
1.开展的各类业务均有相应的业务工作程序且程序完整,审查目标明确、步骤恰当、要点突出、可操作性强。(10分)
2.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书内容详细具体规范。(10分)
3.编制的工作底稿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资料真实,记录清晰、内容连贯、钩稽关系严谨、审核过程清楚且经过三级复核。(10分)
4.前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或没有因执业质量受到税务机关处罚、行业惩戒、通报批评的。(10分)
(四)内部管理(40分)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与所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有合理的奖惩制度。(6分)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6分)
3.风险控制制度健全,达到三级审核,按规定足额提取风险基金。(6分)
4.业务培训制度健全,按要求参加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组织的培训,所内对员工的培训有计划有安排,培训课时数符合相关规定。(6分)
5.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有专人保管。(6分)
6.没有隐匿、转移业务收入、虚报亏损,不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问题;没有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及时足额缴纳会费的现象。(8分)
7.上年度年检合格。(2分)
(五)凡被行政机关进行有效处罚及未按时缴纳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等级认定申报方法
等级认定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省税协考评认定,并对获得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颁发相应的牌匾和证书。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不需要重新申报相关材料,省协会在常规报送资料和行业年度报表基础上对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进行书面复核,复核指标异常或会费未按时缴纳的需实地审核。
申请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需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
3.税务师事务所对分支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材料、原所变更或注销的相关证明(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适用);
4.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注明资格证书和个人会员证编号);
5.税务师事务所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清单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6.上年度财务报表;
7.上年度应交已交税金统计表(注明凭证号及税票号、税种、金额等,以备核查);
8.内部管理制度;
9.中税协或省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等级认定申报时间
新申报4A级、5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在6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完整资料到省税协,初审盖章后报中税协。
新申报1A级--3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在6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完整资料到省税协,以便考评认定。
五、从严控制标准
对新申请等级的事务所,协会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审核。对已认定的等级事务所按年进行案头复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或降低等级;对指标异常的事务所则进行实地审核。实地审核中,重点检查执业质量和税费缴纳及盈利情况。
六、考评方式及认定程序
(一)省税协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申报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实施实地综合考评,考评工作在7月与年检抽查一并进行。
(二)省税协根据考评工作小组提供的考评报告进行审议,对符合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社会公示,如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召开省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税务机关和中税协备案。
(三)省税协认定的等级本省适用。省税协优先推荐获得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政府采购等业务活动。
以上各项目,请各事务所认真准备并积极申请,按时将所需材料完整的提交到省协会,便于省协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