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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仲乔同志不再担任协会副会长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5〕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魏仲乔同志于2014年6月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龄。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经研究,报经省国、地税两局党组同意,省税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魏仲乔同志不再担任第三届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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