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到
外省学习考察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4〕2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促进我省注税行业更好的发展,省税协采纳部分税务师事务所的提议,拟在今年下半年组织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仅限注册税务师)到外省进行学习考察。现就考察内容、地点向各事务所征求意见,请有意参加考察的事务所于2014年7月11日前将对考察内容、地点的建议以及参与考察人员的姓名、职务(见附件)报至省税协,省税协将根据报名情况最终确定考察内容、地点并联系组织前往。
一、 初步提出的考察内容
1.考察地涉税鉴证业务以及涉税服务业务开展的情况。
2.考察地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产品创新的情况,事务所如何建立创新服务产品的机制?
3.税务师事务所如何保证涉税鉴证业务和涉税服务业务的质量?
4.税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内部管理工作?
5.税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自身的信息化工作?
二、初步提出的考察地点
北京、天津、浙江、广东、山东、江苏。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