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及“涉税鉴证业务”
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4〕1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7号)和《关于举办“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8号)转发你们,请各所认真阅读,及时传达,鼓励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积极踊跃报名。欲参加培训者请在规定时间前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附件1:《关于举办“房地产企业商业模式与税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7号)
附件2:《关于举办“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4]028号)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