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税协发〔2014〕11号
关于授予贵州永大合舜等税务师
事务所等级所称号的决定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和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黔税协发[2013]12号)有关要求,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考评标准对贵州永大合舜等7个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定考评和年度审查,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后无异议。经研究决定,授予贵州永大合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义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AA级税务师事务所称号,授予贵州开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义市求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通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铜仁创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A级税务师事务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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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